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pur.airchina.com.cn·· 2024-12-13

关于媒体素材版权服务项目谈判公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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摘要

一、采购内容: 符合我方在本文件中描述的图片及音视频类 版权 素材。 二、 产品要求: A. 规格质量 (一)图片及音视频素材用途: 1. 中航传媒旗下《中国之翼》《澳门之翼》《国际航空报》等境内外纸质出版物; 2. 中航集团和国航企业官方网站、国航官方微信订阅号、国航官方微信服务号、国航官方微博、国航官方抖音号、中航集团学习强国号等境内外新媒体平台; 3. 以 IATA代码为“CA”运营的航班的机载娱乐系统内或者在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(Air China)所属航空器(含湿租飞机)的机载娱乐系统,包括但不限于机舱内局域网系统(wifi)、机上个人点播系统(AVOD)、大舱闭路电视(下挂式屏幕)等; 4. 中航集团下属各企业,包含但不限于中国国际航空公司及其各分公司,市场营销、品牌推广等商业用途素材。 (二)服务要求: 1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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